2025.01.16
2024.12.20
2024.12.12
2023高雄「城市盃」扯鈴運動大賽延長報名至112年6月3日周六17:00
2023高雄「城市盃」扯鈴運動大賽辦法
2023.3.20競賽委員會修訂
一、目 的:推展全民體育活動,促進市民身心健康,活絡城市運動交流,提升扯鈴運動水準。
二、主 題:快樂 融和 夢想成真
三、指導單位:高雄市政府 高雄市議會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
四、主辦單位:高雄市扯鈴協會
五、協辦單位:高雄市體育總會 國立中山大學附屬國光高級中學
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國小 高雄市楠梓區楠梓國小
康裕成議長服務處 黃昭順服務處 莊啟旺服務處
李雅芬議員服務處 黃文志議員服務處 宋立彬議員服務處
佳琪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財團法人高雄市前鎮鎮南宮
財團法人高雄市草衙朝陽寺 高雄市財團法人佛公天后宮
奇賓機械有限公司 呂正鐘地政士事務所
功群台寶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市活力健康扯鈴發展協會
健仁醫院
六、比賽日期:112年7月1日(星期六)上午8時至下午8時
七、比賽地點:國立中山大學附屬國光高級中學 體育館
(高雄市楠梓區後昌路512號 捷運紅線油廠國小站3號出口)
八、開幕典禮:112年7月1日(星期六)上午9時於比賽地點體育館舉行
九、比賽類別:(如附件一)
(一)技術類(詳如附件一~P1)
(二)競速類(詳如附件一~P2)
(三)特別類(詳如附件一~P3)
(四)網路類(詳如附件一~P4)
十、比賽組別:
(一)社會 組(年滿18歲以上)
(二)青年 組(高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或同年齡者)
(三)青少年組(國中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或同年齡者)
(四)少年A組(國小五、六年級學生或同年齡者)
(五)少年B組(國小三、四年級學生或同年齡者)
(六)少年C組(國小一、二年級學生或同年齡者)
(七)幼幼 組(未就讀國小一年級或同年齡以下者)
備註: 1.111學年度(2023年)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原學校之年級。
2.以男女混合者須報名男子組。以不同年齡混合者須報名年長之組。
3.以相同隊名(含A、B隊)報名技術、特別、網路類各組之隊伍最多可報名二隊。
(男、女可分開計算)
4.非本辦法之允許,禁止跨組報名,經審核屬實,取消比賽資格或已得之成績。
十一、報名資格:
凡扯鈴愛好者(不限高雄市),得以個人、學校或社會團體之方式報名參加;
但以個人方式報名者,不得報單位名。
十二、報名日期:112年5月1日起至112年5月31日下午5時止,延長報名至112年6月3日周六17:00 逾期恕不受理。(請記得登入報名系統進行匯款回報,才能算報名完成。)
(本比賽場地可容納600人左右;如報名人數超過該人數,雖未逾期,報名系統亦會關閉,
不得異議) 。報名連結
十三、報名費用:
(一) 競速類個人賽每人單項300元,競速類雙人賽每組500元。
(二) 技術類個人賽每人單項400元,技術類雙人賽每組700元,技術類團體賽每組1200元。
(三) 特別類個人賽每人單項400元。
※完成報名繳費後,不予退費。(內含每人200萬元意外保險、5萬元醫療保險)。
(四) 網路類免報名費(無提供保險)。
十四、報名方式:
(一)報名技術、競速、特別類者請在本會首頁登錄網站會員,進入報名系統填報。
1.報名完成提交後,確認無誤,請匯款繳納報名費,再將匯款帳號後5碼填於報名表上,
完成匯款回報。請在報名後,3天內完成匯款。
2.匯款帳號 台灣銀行楠梓分行 帳號:091001024146 高雄市扯鈴協會。
3.服務電話和電子信箱:0915121635 (錢靜怡)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。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
(二)報名網路類者:
1.報名資格:
(1)限就讀國中一年級學生或同年齡者以上方可參加(含青少年組、青年組、社會組)。
(2)組別:個人賽男子組、個人賽女子組。
(3)同一單位,每組最多報2人。
2.報名方式:請下載網路類報名表,並以電子郵件寄方式報名。
電子信箱: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。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(錢靜怡)0915121635
3.報名日期:112年4月15日起至112年5月15日下午5時止。
4.網路類免報名費。
十五、比賽程序:各項比賽順序由大會排定,對大會排定之順序不得異議。
十六、領隊及裁判會議:112年7月1日(星期六)上午8時20分於比賽地點召開。
十七、獎勵:
(一)各類各項各組報名人數(隊數)三人(隊)以內,錄取一名,第一名每人頒發獎章一面
及獎狀ㄧ張,以資鼓勵。
(二)各類各項各組報名人數(隊數)四人(隊)以上,錄取三名,前三名每人頒發獎章一面
及獎狀ㄧ張,以資鼓勵。
(三)各類各項各組報名人數(隊數)八人(隊)以上,錄取六名,前三名每人頒發獎章一面
及獎狀ㄧ張,第四至第六名每人頒發獎狀ㄧ張,以資鼓勵。
(四)技術類團體賽各組前三名,增加頒發獎座一座。
(五)技術類、特別類個人賽及技術類雙人賽各組第一名(城市之星)頒發獎座一座。
(六)各類各項各組之報名隊數過多時,本會得酌以增加錄取組數。
(七)各類各組前六名之選手,在二年內代表本會參加國外(含大陸)之比賽,由本會酌以補助。
十八、敘獎:
(一)參加單位之選手5人(男、女合計)以內,可報領隊和指導各1名。
(二)參加單位之選手6人(男、女合計)以上,可報領隊、指導、管理各1名。
(三)參加單位之選手16人(男、女合計)以上,可報領隊、管理各1名。指導2名。
(四)以個人方式報名者,不可報領隊、指導、管理。
(五)得獎之學校隊伍,請自行依各縣市獎勵辦法報請主管機關給予獎勵。
十九、申訴:
(一)比賽爭議,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,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。
(二)合法之申訴,應由各單位領隊或其代表簽字蓋章,並附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整,
用書面向審判委員會提出,如經查核認為申訴無理由時,得沒收保證金充作本次大會費用。
(三)關於競賽所發生之問題,除當時得用口頭申訴外,仍須依照前項規定,於該項成績宣佈後
三十分鐘以內,補具手續提出,否則概不受理。
(四)各種比賽在進行中,各單位領隊、教練及運動員,不得當場直接質詢裁判員。
二十、其他:
(一)報名截止一週後,會將賽程表和參加選手公佈於本會網站,請自行上網查閱核對。
(二)凡當場無比賽之運動員擅自進入比賽場地者,一經發現,得取消該運動員之資格
及在所有比賽中所有成績。
(三)參加本比賽之運動員資格不合者,在一週內經舉發或證實,即取消其比賽之資格
及個人已得之名次,其餘依序遞補之;並函文所屬單位依規定懲處。
(四)運動員在大會期間,如有違背運動之精神,或有不正當之行為,如冒名頂替、
資格不符等,或不服從裁判等情形,經察明屬實者,除即取消該運動員之資格,
及所有比賽中所有已得或應得之成績外,並宣佈該運動員之姓名及所屬單位其單位領隊、
教練及管理員,應負行政責任,報請所屬主管單位議處之。
(五)參加比賽者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,以備檢查。
(六)比賽音樂播放系統由大會提供,可以 MP3或CD音樂檔格式由大會統一播放;
為避免播放出錯,CD一片燒錄一首即可。恐因機器挑片而無法播放,請參賽選手
事先確認或多準備1份備用;如自備播放設備須經裁判長同意。
(七)比賽請使用合法音樂,避免版權糾紛。
(八)參賽選手上場比賽,身上需貼上本會製發之名牌貼紙,以便識別。
(九)比賽期間如有毀損該場地之設備或器材者,須自行負責賠償。
(十)鼓勵參加比賽之單位攜帶單位(學校)旗幟,交給大會,插旗於會場。
(十一)本次比賽本會聘有專人拍攝影片、圖片等;本會有權公布於本會網站和
刊物、獎章、獎座等,不得異議。
二十一、創意攤位:
(一)擺設之商品以有創意性或和比賽主題有關為優先;且符合安全、衛生、公平為原則。
(二)攤位設於大會指定之位置,大會提供桌椅等設備;須不影響比賽進行和維護攤位之整潔。
(三)攤位場地捐贈費為新台幣2000元整;所得當作本次比賽自籌經費。
(四)比賽前兩週須攜帶商品至本會辦理簽約手續,由本會網站協助宣傳。
聯絡電話和電子信箱:0983181370余俗慧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。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
二十二、本辦法經本會競賽委員會審核通過,函報本市教育局和運動發展局核備後實施之;
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補充之並公佈於本會網站,在領隊會議時宣佈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