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

建立於 2012-05-21, 週一 12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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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
中華民國100年12月5日高市府四維體處字第1000133547號令訂定

第一條  為獎助本市績優運動選手、教練及體育團體,以培育優秀選手、提升運動水準與推展全民運動,特訂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 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本府教育局。
        主管機關得將本辦法所定權限委任所屬高雄市體育處執行之。 (..........如附件)

好消息!全民運動會第二類: 第一名60,000 第二名15,000 第三名10,000
高雄市體育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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